
被亚朵索赔10万老板自学法条应诉 小商家商标之困。大品牌起诉小商家商标侵权再添新例。近日,重庆一家名为“朵雅”的小酒店老板童先生收到法院传票,被亚朵酒店集团起诉商标侵权,并索赔10万元,案件将于8月28日开庭。

童先生表示,酒店起名“朵雅”并非为了攀附任何品牌,仅仅因为名字中有一个“朵”字就被控侵权让他感到困惑。他的大女儿透露,全家依靠这家小酒店的收入维持生活,父亲工作繁忙,一周才回家一次。这次诉讼让父母整夜失眠,压力巨大。

记者尝试联系原告亚朵酒店集团的律师,但对方拒绝提供任何信息。

网友们对此事纷纷发表评论,有人调侃称:“带10万能不能住最小的标间?”还有人说:“我的名字叫雅朵,你不会也起诉我吧?”类似的留言反映了公众对此次事件的关注和不满。

类似案例近年来屡见不鲜。今年6月,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,最终遇见小面主动撤诉并公开道歉;7月,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赔偿1030万元;河北正定一家“金季酒店”被“全季酒店”起诉后达成庭外和解,更名并补偿了取证费用。

亚朵集团作为中高端连锁酒店运营商,2026年上半年实现净收入63.02亿元,同比增长44.1%;归母净利润10.11亿元,同比增长51.3%。二季度单季实现净收入34.9亿元,归母净利润5.48亿元,同比增长29%,调整后EBITDA为8.21亿元,同比增长34.6%。

对于亚朵来说,10万元是一笔小额维权标的;但对于一间养活一家四口的小酒店,这几乎是一两年的利润,足以拖垮一个普通家庭。

很多人对商标法存在误解,认为只有完全相同才算侵权。根据司法解释,商标近似判定需考虑字形、读音、含义等因素,综合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,重点看是否会造成混淆误认,同时参考品牌知名度。文字顺序调换如果容易让公众误以为两者存在关联,也可能被认定为近似。

从名字上看,“朵雅”与“亚朵”并不易混淆,除非是“亚朵儿”、“上亚朵”、“娅朵”这类名称。此外,两者的logo和装修也没有相似之处。

知识产权保护无可厚非,杜绝山寨蹭流量是每个正规品牌的正当权利。然而,维权不应无差别“狩猎”,更不应利用法律手段对毫无恶意的小微商户进行打击。真正的山寨行为包括全套复制装修、盗用LOGO、蹭品牌关键词误导消费者。而像“朵雅”这样自主构思店名的个体商家,应与恶意山寨有所区分。

维权的初衷是为了制止混淆,保护品牌商誉,而不是批量起诉小个体户以索赔为导向。面对县城夫妻店、小旅馆等底层个体户,取名没有抄袭动机时,品牌方可以优先选择发函提醒,要求改名整改,而非直接提起高额索赔诉讼。
这些案例给开店创业者敲响警钟:开店取名前务必做商标检索,避开近似名称,避免因名字问题导致经营困难。
天创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